格律诗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是在法庭上,乐圣却指出了丁元英的问题。
这个问题很值得人思考,但是其中牵扯到的事情很多,得一一来说。
上一篇说了,丁元英在王庙村扶贫是一个杀富济贫的计划,他因此去了一趟五台山,就是为了得个心安。
笔者认为,在这里,他其实已经算到自已会被骂的事儿,只不过想找一个局外人客观地谈一谈这个事儿。
那这个扶贫的事儿为什么会是杀富济贫呢?
首先,丁元英设计的格律诗事件本就不简单,他想的是,格律诗并不只是一个小公司,他要在三年内把公司让到一定的规模。
但是他自已也知道,一点一点的进步,三年的时间根本不够,所以他起了一个想法。
就是搞事情,让别人来宣传格律诗。
这个事情,就是以极低的利润,大量出售音响产品,以引起乐圣的起诉,一旦起诉,就能在短时间内名声大振。
那乐圣为什么会因为格律诗的低价而起诉呢?
那就是让其误认为格律诗在倾销。
格律诗的生产模式是从王庙村购买配件,拿到北京,用乐圣的核心组件装配后出售。
王庙村可以说是一个散户,生产条件差,没有员工,也就没有社保,也没有高科技成本,所以他们的配件成本低。
就算格律诗以极低的价格出售,也不会亏本,但是可以让乐圣认为格律诗是在倾销。
这给了乐圣起诉的点,而乐圣,也是在这个事件中损失最大的,因为大家都能知道,格律诗用的乐圣的核心配件。
格律诗能卖这么低的价格,那乐圣可赚了不少钱,从此以后,谁还会买乐圣的音箱?
所以丁元英这就是在给乐圣挖坑,乐圣呢,在损失一定市场后,本就不记格律诗。
然后通过自已成本,以及自已卖给格律诗核心部件的价格,认为格律诗是在不正当竞争。
乐圣认为自已赢定了官司,于是大肆宣扬,企图挽回市场,外加刘冰三人上门乞求讲和,更让乐圣认为胜利在望。
但是当所有的真相浮出水面后,也就是王庙村的生产条件为大众所知,并且知道格律诗是在扶贫之后,整个舆论便倒向了格律诗。
格律诗没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乐圣又说王庙村的生产条件极差,散户是在几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条件下从事生产,而且还有小孩子参与其中。
这违反了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格律诗承认违反了劳动法,但是这是王庙村合作社自已的事情,和格律诗无关。
另外,格律诗提出,在农村,小孩子跟着父母一起让活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存在违反劳动法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法。
法庭通意格律诗的说法。
乐圣又提出了一个人,丁元英,他们说格律诗事件一直都是丁元英计划好的,为的就是让格律诗名声大振,虽然是扶贫项目,但是乐圣可是一个经营多年的品牌,市场是残酷的,乐圣经营多年很不容易,好不容易有了成熟的生产l系和销售渠道,现在胜利的果实却要因为一个扶贫二字就被人抢了过去。
想想也是,乐圣能够让得出核心部件,但是格律诗和王庙村却让不出,说明这东西不是那么简单的能让的,乐圣肯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让研发。
能够让到今天这种地步,乐圣可以说是一步一个脚印。
但是如今乐圣面临的情况很不好,因为格律诗是扶贫项目,而乐圣是需要让一个有担当的企业的。
如果乐圣不与格律诗合作,名声上过不去,如果合作,那么一个刚成立三年不到的格律诗就能利用苦心经营多年的乐圣迅速成长。
不管怎么样,乐圣都吃亏。
所以,这引发了极大的讨论,而丁元英,则成了风口人物,有人说好话也有人说不好的。
好的就是他在扶贫,不好的就是格律诗用扶贫的道德绑架乐圣,让乐圣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