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怎样才能鼓励百姓去从事农业生产和养殖桑蚕。
如此才能保障好衣食无忧。
这篇策论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探讨通过怎样的政策倾斜和引导、资源调配和安排去推动农耕的全面发展。
从而实现国家层面上的‘仓廪实、衣食足’!
只要百姓们都吃饱喝足了,国家自然也就稳定和谐了。
这两道平平无奇的策论题,在之前周夫子的押题中虽无原题,但是也有类似的,所以这县试。
此刻他甚至连口鼻都懒得遮盖了。
既来之则安之!
如此一来,倒是颇有一种下笔如有神之感。
至于方仲礼作为周夫子的记名弟子,在方子期的带动下,周夫子押的那些题,方仲礼可都做过一遍,所以这第三场县试对于方仲礼而言,也不难。
然后三人居然一起聚集于放头牌之处!
眼见着方仲礼和方子期在方头牌是就出来了。
早就等候在外的大伯大伯母自然又是一番说教
“二弟,早同你讲了,不要随便浪费银钱”
“这考试一次,光是作保就要好几两银子吧?”
“你们啊,当真以为读书就那么容易了?”
“读书也是要有天分的。”
“有这个银子,还不如投资我们方家一些有天资的后辈”
大伯的碎碎念方子期都习惯了。
方仲礼亦然。
所以这个时候根本就没人愿意搭理他,直接就转身离去了。
二月二十四,县试第四场
这一场考的主要是判语五道和表一道。
所谓的判语五道也就是进行一些模拟案件的审判等等。
表一道就是写一篇‘谢雨表’之类的。
这些东西虽是小道,却是最实用的。
比如其中一题《民争坟地》
案情:张甲与李乙争祖茔地三尺,张甲持遂康年间地契,李乙称祖传旧界,双方互殴致张甲轻微伤。何判?
这案情大概就是张甲和李乙在争夺祖宗坟地的三尺土地。
张甲手里拿着遂康年间的地契作为凭证,但是李乙则声称(这块地)是自家祖宗传下来的旧地界,两人因此发生斗殴,导致张甲受了轻微的伤。
方子期略一思索,随即写下判语:
地契为凭,张甲有据!旧界无文,李乙难凭!
互殴虽起于争坟,然张甲伤轻,李乙理屈!
断令李乙退出三尺,依《大梁律户律》“盗卖田宅”
条笞二十;张甲亦因斗殴受罚,笞一十。着里正立石定界,永禁再争。
大概意思就是,以地契作为判决的凭证,张甲的主张还是有依据的。
所谓的祖传旧界没有文字凭据,空口白牙的说法难以成立。
虽然说打架斗殴是因为争夺这坟地而引起的,但是因为张甲伤势不重,而且李乙在道义上也站不住脚。
所以最终的判决让李乙退出三尺土地的争夺。
最后根据大梁律中的户律下的诸多条款,对李乙触发鞭笞二十下,又因为张甲参与了斗殴,也要鞭笞十下。
最后再让里正树立好界石确定好地界。
判语考教的就是考生的脑子转动的能力。
判语既不能离经叛道,但是也不能墨守成规。
所以相对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
对于那些读死书的考生而言,这第四场考试就是最大的考验。
不过对于花允谦这种官二代,这第四场考试的判语就太简单了。
平日里耳濡目染都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