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皮肤惨白,不是速冻的痕迹,而是常年不见光,色素流失,形成的死白色。
见宋猛来了,瓶叔很快将尸体从侧卧摆弄回原样。
接着道:“死者身高一米六八,体重四十公斤,头发是真发,经历过长时间的饥饿,皮下脂肪都消耗的差不多了,剩具皮包骨架子。”
“她的脚真小!”
第一眼,吸引宋猛的不是那些伤,而是那双小脚。
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三寸金莲,是双正常的脚没错,只不过不是成年女性该有的尺寸。
“脚才三十二码,大约十岁左右的小孩脚,但脚的功能都在,可能是生长发育的时段,一直穿小鞋的缘故。”
瓶叔最开始也觉得脚跟身高不匹配,至于原因,则有很多种可能。
“死因刚医生说是大量失血导致的脏器衰竭。”
抢救经过,以及所用药物,都在宋猛手里那张单子上写着。
瓶叔接过单据,扫了一眼后,拉起死者的右手,翻起刚才在手腕处割开的小口子。
“你来看,死者的血管里有大剂量的不明黑色流状物!”
随着瓶叔的摆弄,伤口处依稀渗出来几滴黑色的血。
宋猛用手指一沾,流状物比较稀,混合着血腥味。
“这是!墨水!”
黑色颜料粘到手上很难擦掉,狄清明凑近一闻,很快做出判断。
“写字用的墨水?”
宋猛觉得新奇,毕竟这玩意居然出现在女尸的血管里。
“不是文具店卖的那种墨水,而是实打实的墨。”
墨和墨水功能差不多,但质地天差地别。
前者是固体状,后者则是液体状,墨是写毛笔使用的多,而墨水则是供钢笔书写的。
冰柜前,瓶叔用镊子夹出一小节血管:“血管应激后有严重的收缩反应,说明墨是在放血放的差不多后,再通过吊针输进去的。”
就在他和宋猛的眼神都聚焦在血管上时,狄清明突然道:“溶进血里的是徽墨!”
“什么是徽墨?写个毛笔字还那么多讲究?”
在宋猛看来,墨水跟女人的口红色号一样,都差不多。
“徽墨出现在唐代末期,历经宋、元、明、清至今,历史悠久,制作工艺复杂。以松烟、桐油烟、漆烟、胶为原料。”
“据记载,制作徽墨,需松烟一斤,珍珠三两,玉屑龙脑各一两,和以生漆捣十万杵。因此,又有“得其墨者而藏者不下五六十年,胶败而墨调。其坚如玉,其纹如犀”的说法。”
可别小看这块小小的墨泥,现在市面上,它卖的比黄金还要贵,同时也是颇负盛名的一件非遗。
能把价值不菲的徽墨调成墨水,输入死者的身体,说明凶手有一定经济能力,或者是跟徽墨有直接接触的人。
“死者这双手纤细修长,指甲保养得红润光泽,像水葱一样白嫩,不像是干过活的人。”
瓶叔把手翻来覆去看,死者手部的皮肤不经过精心护理,是达不到现在的光滑度的。
“难不成是哪个有钱人家里走丢的宝贝疙瘩?不对啊,市里的有钱人我都认识,没见过她啊!”
盯着死者的脸看半天,宋猛确定以及肯定没见过这号人物。
女尸是光着躺的,他的目光落在女尸的肚脐上方。
这里有一朵用朱砂点成的花,原是五片红花瓣,都点进了肉里,搓洗不掉的。
现在的花瓣却掉色了,只剩下一个浅红色的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