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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几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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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规范缺失
对于寄居现象,教育部门的态度暧昧不清。对于寄居现象社会舆论褒贬不一,关键一环在于教育部门的态度。但至今他们都没有明文的章程和规定予以肯定或者否定。对于公务员,国家有正式的明文规定[54],不能从事其他任何营利性活动。而对于像教师职工这样的事业单位人员,则无此规定。这就给中学教育的寄居现象提供了制度性生存空间。就s县的寄居现象,有人曾(2012年1月19日)在网上给h省教育厅的厅长信箱写信,要求省教育厅对此种现象予以处理。得到的答复是“在职教师任何形式的家教家养行为都是违规的,请将具体教师名字、具体行为、情况搜集好,致电xxxx–84773422。谢谢!(2012年2月1日)”继而没有下文了[55]。由此可见,寄居现象即使并非名正言顺,但也没有证明其非法的制度性约束。这种默认的不作为态度为寄居现象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为其存在和延续打开了便利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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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收的“合法性”渠道
在我国,由于教师职业的崇高性,具有较高社会声望。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和代替家长实行管教的社会共识为寄居现象提供了保护伞,为其提供了名正言顺的行动依据。此外,在高考这种过独木桥的筛选机制中,为了通过高考坐上社会流动的诺亚方舟,父母不得不想尽办法将孩子送进重点初中和重点高中。但进入之后,也同样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无论成绩优劣,为了更上一层楼,必须补习,即,寄居的形式应运而生。以往存在的学校补课场地在教育部明令禁止[56]后转战到老师家里。但寄居不同于系统补课,而只是对学生知识系统的查漏补缺。再者,在消费水平较高的s县,教师的工资不能很好地满足他们的消费需求,寻找其他创收渠道成为必然,如寄居或者到私立学校代课[57]。既然没有明令禁止,就不存在非法之说,继而寄居现象成为很多老师创收渠道的不二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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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父母的尴尬处境
目前寄居的学生群体的父母年龄区间多属于70后,他们的教育水平均约为初中,少数父母有高中或者高中以上的教育背景,因而是否有能力辅导自己初中的甚至于高中学历的孩子是他们面临的一大困境。在应试教育当道的今天,海量的题目练习是学生进步的法宝,而不同学习成绩的学生都会存在知识真空,因此他们需要寻求解答帮助,最优寻求的对象为老师。将孩子放在老师家寄居,除了自身教育水平的限制,还有另一个原因——留守儿童。很多父母面对生活的压力不得不外出经商或者务工,他们只能将孩子留在家乡接受教育,家里的老人显然对于孩子没有足够的管教效益保障,不得不将孩子送到老师那里进行管束,即家长对孩子管教功能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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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姆的自身责任定位
在实现创收的目标之后,师姆们所标榜和依仗的“提高学生成绩”的高尚目标,他们怎样去实现?其中大部分老师是在实现创收目标的同时兼顾发挥教育职能,而部分老师的插科打诨行为却已消磨了他们自身的责任感,并处于无意识和无负罪感的状态。这对于以言传身教为本职的教师群体无疑是最大的毁誉。被访者xw[58]告诉我,在她们那里,老师私下把这种现象称为“养猪”,一般交流都是问“你养了几条?”当然这只是极个别的现象,但也显示出参与寄居的老师圈内的文化一角,窥见他们对于寄居现象的价值定位。不能明确在寄居过程中教师的责任定位,也是把他们推向舆论浪尖的原因之一,寄居现象是教师职业“世俗化”的正面反映,还是能在世俗化和社会教育意义之间实现平衡,依据教师的责任定位正确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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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教育制度的反思
我们不能说中国的应试教育是失败的,因为它已经并且还在为社会和国家造就一批批人才。但我们必须承认它的非科学性。在应试教育的魔爪下,孩子们都成为了牺牲品,每天被海量的题目包围,只能和时间竞赛。熟能生巧是我们坚持的理念,无其他捷径可走。把题型和题目都烂熟于心成为考试取得高分的必杀技。这样的教育制度造就了一个个考霸,却磨灭了他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初中没有晚自习就待在老师家写作业,高中的晚自习不安排上课,学生自己写作业,即时间和练习的堆积等于成绩。这种结果以牺牲孩子们轻松畅想娱乐的时间为代价,这种无可奈何是可悲和绝望的。教育制度不变,寄居现象就有不竭的动力,而不在于寄居现象本身合理与否。因为错误的制度必然导致荒唐的应对措施。
总而言之,寄居现象是社会针对现行应试教育采取的应对措施之一,是高考压力驱使下的家长行为反应和教师走出满足自身经济需求的道路相结合的结果,是禁止学校集体补课的替代性行为,是应试教育整体张力下的社会行为变体,有着较强的势头和生命力,不是简单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经济行为。寄居现象就目前的教育体制而论,甚至可以说,是理想的应对模式。但问题在于,在寄居的过程中,各师姆怎样制定自己的规则,怎样定位自己的责任,怎样实施以达到创收和提高学习成绩、科学管教的目标,因人而异。但寄居生活中孩子们的真正出路不在于师姆的管教和对待是否科学人道,而在于挣脱当前应试教育束缚下的彻底解放。不难想见,如果不出现教育体制的转轨,寄居现象还有很广阔的前景。
[44]根据本人的访谈及网络资料的搜集显示,至少在湖南、贵州、重庆、海南、安徽、江苏等省存在此种现象。
[45]笔者所在的s省2002年的时候还不存在这种寄宿在老师家的情况,但据笔者搜集到的资料显示,2005年此种现象在s省已相当普遍。因此可以推测,在s省,中学寄宿在老师家的现象距今至少有八九年的历史。
[46]newswehefei/htl/201112/1513604074htl
[47]newshu/20050324/n224842380shtl
[48]eduzjol/05edu/syste/2009/05/21/015526970shtl
[49]newssa/o/2009–02–13/085215156321sshtl
[50]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寄居现象中带学生的老师不仅包括女老师,还包括男老师。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们的角色不具备“保姆”的含义,因为照顾学生的吃住主要由他们所雇用的保姆或者自家的其他亲戚来承担。
[51]7500元~9000元每学期的收费对于县级城市来说是比较贵的,但值得注意的是,s县是全国百强县之一,县城内居民主要以经营中小型经贸为主,整体有着较高的创收能力和消费水平。而从背景介绍中的资料来看,不同的省及市县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区间为500~4500元/学期。同时,收费标准会随着物价水平波动。
[52]此处的特点分析不仅仅来源于表1的数据,还包括来自被访者ld和j的数据资料。
[53]在s县,每天晚饭后在每个社区的公共小广场都会有居民自发参与的妇女舞蹈练习,主要目的是为了锻炼身体。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公务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在职公务员经商行为严厉禁止。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55]govhnedu/dtissue/showjspid=102470
[56]教育部在《关于贯彻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
[57]这点本人生活在s县的时候见证过,并且被访者j也提到,一中的老师穿得一个比一个时髦,天天换新衣服。
[58]xw不是s县人,而是另一个省的学生,笔者从她那里也搜集了少许资料。